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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与“托”

1998-12-19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北京人把设局作套者的帮凶叫做“托”,此类帮凶往往巧舌如簧,往往有着诚恳、善良、甚至闪着金光的“画皮”,再辅之以情真意切的表演,因此常常令人上当。从某种意义来说,“托”们比设局作套者更为可恶,因为很大程度上,人们之所以上当受骗是因为“托”们的表演,离开了“托”们精彩的表演,设局作套者可能一无所获。

在我看来,现在某些电视直销、电视商场、电视购物的作法很有些“托”的味道。从已经知晓的情况看,福建、浙江、北京的消费者对此意见很大。考虑到我的孤陋寡闻,实际对此有意见的,恐怕远不只上述省份的消费者。

从已经引发的讨论看,许多人对电视购物问题的认识还仅仅局限在“不健康”和“不文明”上,而在我看来,电视购物最大的问题还不是“不健康”和“不文明”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夸大”和“误导”、在于电视媒体的直接充当“帮凶”。因为对于“不健康”、“不文明”之类的抵御,只要我们有着健全的心理和正常人具有的理智,我们便可以从中发现问题,就不会上当受骗。而“夸大”、“误导”,甚至媒体本身的直接“行骗”则是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依靠我们自己的能力最难以明辨和抵御的。

中国公众对于媒体,尤其是电视媒体的信任可以用令人“感动”来概括。他们几乎把满腔热情寄托在电视媒体之上,他们似乎不知道,或许是不情愿相信电视媒体的许多行为于今天已经是一种企业的商业化行为,而商业化的企业无疑是要挣钱的。我不敢说所有的电视商场、电视购物都是电视媒体主办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电视商场、电视购物与电视媒体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毫无疑问,媒体、尤其是电视媒体掌握着很大的权力,与政府权力不同的是媒体的这种权力不是直接的发号施令,但它可以通过表达“自己”的看法、观点,进而影响社会公众的意识,从而影响公众及社会的行为。事实上,这种权力及其力量是相当巨大的。而当媒体的观点不再代表全社会的意志,而仅能代表它本身的意志和利益时,媒体沦落为“托”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

电视媒体肯定还要经营广告、电视商场和电视购物之类,肯定也还会继续存在。作为消费者,我们其实只是想弄清楚,弄清楚一种身份——究竟是“良师益友”,还是“托”?

摘自《中华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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